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后,广州版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标准出炉。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近日发布《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补贴标准,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不高于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60元/千瓦;换电设施不高于2000元/千瓦。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据了解,自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来,国家不断出台各种政策文件鼓励和促进充电桩建设和运营。今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出要加快“新基建”建设进度,充电桩包括在内。

实际上,在充电桩纳入“新基建”重点发展项目后,国内各省市也在充电基础设施补贴上作出调整。其中,上海市对公用充电桩运营补贴提高至最高800元/kwh·年;北京市对2020年5月31日以前投运且未获得建设补助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给予最高500元/kw的建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