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印发,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系列政策措施。其中提到,明年底之前,全省要以旅游区和高速公路为重点,新建各类充电桩20万个。

今年6月,省政府提出,抢抓有限的发展时机,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起草形成了《措施》,经过专题研究、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后,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措施》提出,通过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新能源乘用车车电分离模式、构建省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信息平台、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等8项举措,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2021年底前,以滇中城市群和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重点热点旅游目的地州(市)及高速公路为重点,要新建各类充电桩20万个。

《措施》还要求,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建充电桩,作为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和验收条件。2022年底前,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