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和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从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改造模式、优选改造项目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推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竞争性评审,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在改造中有针对性地配建居民最急需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等各类设施,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将建筑节能改造、电动车充电桩作为重点内容优先列入改造。